第84章 协议浮现

起草人:李卫国

日期:2003年8月15日

2003年!那正是旧基因实验如火如荼进行,也是后来发生“意外”爆炸的前夕!李卫国在那个时候,就已经预见性地起草了这样一份协议?!

庄严强压下心头的震撼,快速翻阅起来。草案的内容远比他们想象的更加超前和……激进。

它并非简单地呼吁停止某项实验,而是基于一个惊人的前提假设——“非自然基因嵌合体生命”(文件中用了这个拗口的词)的出现将是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,甚至可能已经存在。协议的核心,是试图为这种“新生命形态”与自然人类之间,构建一个共存的伦理与法律框架。

草案中明确提出了几条石破天惊的原则:

1. 生命权平等原则:无论其基因来源如何,凡具备独立意识与感知能力的生命体,其基本生命权与尊严不容侵犯。

2. 基因隐私与自决权:个体拥有对其自身基因信息的绝对隐私权,以及是否公开、如何利用的决定权。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性基因采集、编辑或利用。

3. 血缘责任与救助义务:因基因实验(无论合法与否)而产生的特殊血缘联系个体,彼此间负有在危难时提供必要救助的道义责任,但不应构成法律上的强制性抚养或赡养。

4. 技术监管与追溯原则:所有涉及基因编辑与创造的技术,必须处于严格的、透明的、可追溯的国际监管之下,相关实验数据必须强制备份并部分公开,以确保技术不被滥用。

5. 和解与过渡机制:承认历史遗留问题,设立独立机构,处理因过往基因实验引发的纠纷、伤害赔偿,并寻求受害者与加害者(或其后代)之间的和解可能。

……

草案的条款细致而周密,显然经过了长期的深思熟虑。它仿佛一个孤独的先知,在二十年前的黑暗中,就已经为今天可能出现的伦理风暴,勾勒出了一条充满理想主义色彩,却又无比艰难的出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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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……他早就看到了……”苏茗的声音带着颤抖,她指着草案中关于“基因镜像者互助”和“克隆体人格权”的零星提及,这些概念与他们目前遇到的苏茗女儿与坠楼少年的情况,以及可能存在的克隆体线索,隐隐吻合。

彭洁则拿起那几张老照片。照片上,是年轻许多的李卫国,与另外几个研究人员的合影,背景似乎是旧实验室。其中一张照片,清晰地拍下了实验台上一个培养皿中的物质——那是一种散发着微弱、不均匀荧光的凝胶状物质,其形态特征,与如今医院后花园破土而出的那株发光树苗,有着惊人的相似性!

“发光树……可能根本不是意外……”彭洁喃喃道,“是李卫国……他早就开始研究了!”

最后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刻着树形标记的银色金属筒上。

庄严用更加谨慎的手法,打开了这个最后的容器。

里面没有纸张,只有一枚老式的、存储容量极小的数据芯片,以及一张折叠的便签。

便签上是李卫国潦草却力透纸背的字迹,只有短短几句话:

“后来者: